國立清華大學藝術學院學士班 |Interdisciplinary Program of Technology and Art

2024秋2025春出國交換計畫(不含陸港澳地區) 即日起開放申請至9月27日中午12:00

【交換計畫】2024/2025春赴海外交換即日起開放申請(不含陸、港、澳) 

請同學至線上系統完成申請後,務必9月27日中午12:00前繳交紙本申請文件至所屬系所

1.交換生資格:符合本處甄選辦法,經各院系所推薦通過者。

(1)申請對象與資格(不符資格者無法提出申請):本校大二以上在學學生可提出申請。

(2) 前一學年(前兩學期,111學年度上下學期)學業平均成績GPA達 3.2以上,或名次全班前50% (取前兩學期名次之平均,111學年度下學期排名預計於112年9月開學第三週後公布)。

(3)申請交流期限為2024秋季班一學期、2025春季班一學期或2024秋季班至2025年春季班一學年

(4)需具備符合校內規定之2年內(測試日期2021年10月以後)外語能力檢定成績,詳細語言能力請參考本處網頁說明(不接受TOEIC或GEPT)

*南大校區同學請將百分制成績換算成等級制,可參考教務處註冊組換算對照表。(https://registra.site.nthu.edu.tw/)

2.出國交換生獎學金A類:預估55名,每院分配名額以各院人數佔全校人數比例分配,另將視各院申請情況調整。(前一學年GPA須達3.4或系所前20%)

3.出國交換生獎學金B類:預估5名,補助地區限制如下:

(1)新南向國家及中南美洲國家:每名獎助NT$3萬元/月(新南向國家為印尼、越南、汶萊、泰國、菲律賓、馬來西亞、印度,不包含新加坡;中南美洲國家為阿根廷、巴西、智利、哥斯大黎加、祕魯、墨西哥、厄瓜多爾;至多補助5個月)

(2)以色列、土耳其、俄羅斯、蒙古、南非:每名獎助NT$2.5萬元/月(至多補助5個月)

4. 學生海外學習獎學金:前一學年GPA須達3.2或系所前30%,補助地區限制如下: 本次不限定補助國家別,每名獎助NT$1.5萬元/月(至多補助5個月)

詳細資料:https://oga.site.nthu.edu.tw/p/406-1524-253516,r8950.php?Lang=zh-tw

如有出國交換之疑問,請洽

國立清華大學全球事務處全球移動力組 麥小姐 #3326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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