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華大學藝術學院學士班及科技藝術研究所
自造工廠使用與管理公約
114年03月10日藝術學院學士班班務會議與科技藝術研究所所務會議會銜訂定
壹、為有效管理藝術學院學士班(以下稱為「本班」與科技藝術研究所(以下稱為「本所」)共同使用之自造工廠(以下簡稱「本工廠」),特制定本管理辦法。
貳、本空間僅供本班學生、本所研究生與專任教師,因創作、展演與作業製作之使用。因特殊原因需求,當事人提出特殊申請。
參、空間管理與維護原則
一、每學年出本班將舉辦工廠教育訓練,欲使用工廠空間與設備者,須全程參與訓練,並取得認證。
二、合格使用者須於初次使用前繳交新台幣一千元押金,並簽署知情同意書。
三、符合上述程序後,將由行政辦公室助理開啟該生之門禁權限。
四、在學期間使用工廠無任何違規,押金將於畢業前、辦理離校手續時,全額歸還。
五、在學期間因違規致使押金全數扣完,將取消門禁資格,於違規懲處相關事項執行完畢後,須再繳交押金,始得恢復門禁資格,繼續使用。
六、本工廠空間設備(含所有機具)因借用者操作不當而導致損壞者,將透過專業廠商評估,借用者須負擔修繕費用。
肆、空間使用違規事項與罰則
一、食物、垃圾與私人物品須於離開工廠時自行帶走。違者於親自清潔完畢前,每日罰款50元,得連續處罰,累計至扣完押金為止。
二、遺留之私人物品將由管理員與班辦共同決議處理方式,當事人不得異議。
三、工廠空間(含:走廊與周邊空間),使用完畢後須確實打掃整理。恢復原狀後方得離開,違者每次罰款100元,得連續處罰。
四、最後一位離開工廠者,須協助確認冷氣、電燈確實關閉,違者每次罰款100元。
五、嚴禁使用私人物品占座位,離開時請淨空,違者罰則同第三點。
六、因特殊活動原因需求者,須提前向管理員提出,並獲得許可,方享有例外處理方式。未提前提出申請者,視為一般使用者。
七、因製作作品期間,有短期特殊需求者,申請方式與第六款相同。
八、嚴禁於3D列印區進行木工等有粉塵的加工製作,違者每次罰則200元。
九、嚴禁於工廠內噴漆。違者每次罰款200元。
十、廢料區請勿丟垃圾、作品以及無法再加工的材料。違者須親自清潔完成,完成前每日罰款50元,得連續處罰。
十一、相關罰則得因情節輕重處置、特殊條件申請具調整彈性者,須將送班務會議討論後決議與處理。
伍、物品借放管理規則
一、私人物品須暫時短期放置,需事先經管理員同意登記。
二、嚴禁放置作品(半成品)於工廠內,特殊需事先經管理員同意登記。
三、若因特殊狀況需長期借用空間放置物品,請提前聯絡管理員。
四、管理員得判斷借用的合理性與空間負擔,評估是否透過班辦或班務會議接受特殊申請,未經同意前,不得任意放置與占用空間。違者依第肆條相關辦法處置。
陸、機具使用規則與罰則
一、系上設備借用系統不包含工廠機具、工具,工廠工具不提供外借。
二、各機具細部規定請見機具教學文件。
三、未修習數位自造課程之同學、未通過工廠教育訓練課程之同學皆不得使用機具。
四、外系、二專、輔系、雙主修等學制之同學不得使用機具。
五、公用設備與工具皆不得帶離工廠,有特殊需要請洽管理員。違者罰款100元,於歸還前得連續罰款。
六、公用電腦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安裝軟體。違者罰款200元,得連續罰款。
七、手持機具使用完須確實清潔,並放回原位。違者每次罰款200元,得連續罰款。
八、嚴禁自行維修機具,若發現故障,請聯絡管理人。3D印表機與雷射切割機適用獨立辦法,借用需向管理員登記,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操作。
柒、門禁管理規則
一、修習過數位自造、通過工廠教育訓練課程,並繳交押金之同學方獲得工廠通行權利。
二、外系、二專、輔系、雙主修同學嚴禁私自進入工廠。違者須負擔全部責任。
三、工廠統一由前門進出,後門不開放使用。非緊急狀況,未經管理員允許,請勿開啟後門,違規者每次罰款200元。
四、若有特殊需求(系上活動)需借用工廠空間請洽管理人。
捌、安全須知
一、嚴禁穿拖鞋、露趾鞋進入工廠區域操作機具。
二、頭髮過長同學須使用髮圈避免被機具捲入。
三、穿戴棉手套操作機具者,須小心使用,避免造成傷害。
四、紅色插座為220V,一般機具嚴禁使用,使用者須謹慎。
五、凡第一次使用,或不熟悉操作機具者,嚴禁擅自操作請聯絡管理人,並提前預約。
玖、其他
一、有任何問題,請加入line官方帳號詢問管理員。
二、畢業班同學需於領取畢業證書前處理完押金相關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