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清華大學藝術學院學士班 |Interdisciplinary Program of Technology and Art

藝術學院學士班書卷獎施行公告

依據109 學年度第5 次教務會議,修改本校書卷獎第一二條

並於110/08/30函知本校各教學校單位新修正通過之本校「大學部書卷奬辦法」。

依辦法第一條,自110學年度起之書卷奬排名方式得依各系(班)性質及需求,採用等級制或T分數擇一排名,

  • 110學年度藝術學院學士班依規定採T分數排名
  • 111學年度藝術學院學士班於112年0327日班務會議決議改採等級制(GPA)排名

依辦法第二條,自110學年度起書卷奬獲奬最後一名如遇同名致超過辦法規定名額時,應自行決定獲奬最後一名之條件及名單,以不超過規定之名額為原則。

  • 目前藝術學院學士班若排序有同名次且人數超出獎勵名額時,由班務會議決定之。

詳細辦法請參考:大學部書卷獎辦法

如有疑問,請洽學士班辦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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