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112學年度(上、下學期)赴藝術大學等共7校交流
各校選送名額請參考【附件1】
欲申請交換者,請備妥以下文件:
- 學習計畫(不限格式,不超過5頁A4為原則)
- 歷年成績單(正本)
- 推薦信1封(格式不限,推薦人不限本校教師)
- 監護人同意書(碩博生可免附)
- 其他助審資料(如作品集、演奏影片檔等,申請藝大建議附上)
相關資訊:http://exten.site.nthu.edu.tw/p/412-1213-7317.php?Lang=zh-tw
請留意~~系所因需審查資料故請於3/31(五)中午12:00 前繳交資料~逾時不候
本案聯絡人:推廣教育中心宋小姐,分機:35137
E-MAIL:mysung@mx.nthu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