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清華大學藝術學院學士班 |Interdisciplinary Program of Technology and Art

國立清華大學 藝術學院學士班

專任教師招聘簡章

  • 職稱:專任助理教授(含)以上,1 名
  • 聘任條件
  1. 具國內外知名大學博士學位或具助理教授以上證書者。
  2. 曾參與相關學術專題研究計畫、教學實踐計畫,產學合作,或具有國內外策展或參展經驗者。
  3. 應聘教師之專長為「科技藝術程式應用開發」與「科技藝術創新科技研發」。
  4. 具大學相關之領域教學經驗,且能英語授課為佳。
  5. 具國內外相關學術論文(含ACM、ISEA Proceedings、IEEE、EI)、專利、專書、專書章節之發表經驗者為佳。
  6. 目前聘任編制單位為「藝術學院學士班」,需支援「科技藝術研究所」。聘任後,需於學士班與研究所開設科技藝術相關課程,且需協助該學士班及研究所之學生輔導、創作或論文指導,及相關行政工作。
  • 檢附資料(除推薦信外,以下資料各一式一份。如未依照規定繳齊資料,一律視為資格不符。並請Email 電子檔資料至 ipta@my.nthu.edu.tw。):
  1. 個人履歷表(含自傳、學歷、教學經歷、研究方向、研究成果、著作目錄…等)。
  2. 大專以上相關學歷證明文件影本(凡持國外學歷者請繳交「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學位證書」)。
  3. 檢附最高學歷之學位論文(論文非英文或中文寫作者,請檢附中英文摘要,以供審核。
  4. 相關期刊論文、著作、展演(策展或參展)經歷證明。
  5. 推薦函三封(需和審查資料分開,由推薦者簽名一式一份,親自郵寄或 e-mail 至業務負責人。)
  6. 四門相關領域之課程綱要(需含:學士班課程—「互動影像程式設計」、「3D虛擬影像即時互動」;另兩門課程綱要可由申請者自行設計)。
  • 應徵方式
  1. 應聘者應於 111 年 05月 31 日(星期二)止,前項紙本資料(除推薦函外)彙整後一式一份,以掛號寄達:30014 新竹市南大路 521 號 國立清華大學藝術學院 學士班收。(以郵戳為憑)
  2. 上述檢附資料之電子檔請合併成一份電子檔後,於 111 年 05 月 31 日(星期二) 前,寄至 ipta@my.nthu.edu.tw,電子郵件主旨請標明「應聘藝術學院學士班專任教師-應聘者姓名」。
  3. 經書面審查通過者,將另行通知面試。
  4. 應聘文件資料恕不退件,若需退還資料,請自行檢附回郵信封。
  • 聯絡資訊
  1. 藝術學院學士班網站 http://ipta.nthu.edu.tw
  2. 電話:03-5715131 #78802 /E-MAIL:ipta@my.nthu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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