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清華大學藝術學院學士班系展暨「春之清華 – 藝術卓越獎」科技藝術類 甄選辦法
主辦單位:國立清華大學藝術學院學士班
參賽資格:
限清華大學藝術學院學士班與國際博/碩士學程科技藝術組同學。
大學部卓越獎將從學士班系展中遴選出卓越獎得主。
評比組別:分研究所與大學部兩組,
研究所:投件數須至少5件,如未達件數要求其獲獎名額可遞補至學士班。
大學部:投件數須至少10件,大一至大三皆可投件報名。
獎勵方式:
研究所:卓越獎1名,每名獎金25,000元。
大學部:卓越獎3名,每名獎金25,000元。
於開幕時頒領獎狀。
報名方式:
報名時間為2021/01/25-02/14,請將作品檔案、報名表、切結書等資料自行存為WORD檔案(*.doc)及PDF檔案(*.pdf),郵寄至iptaexpo0000@gmail.com 及 ipta@my.nthu.edu.tw,請注意兩者內容須相同。逾期恕不受理。
作品繳交要求項目:
報名表
請檢附作品的影音資料(包含作品圖檔/影片檔與相關說明、連結等)
授權切結書
創作形式:
包含各種科技藝術作品形式:
含裝置、科技表演藝術、虛擬實境、生物藝術、人工智慧、多媒體、遠距通訊、聲音、電子音樂、電腦合成等聲音藝術、電腦音樂動畫、視覺音樂特效、聲音錄像、網路設計、建築、音樂、遊戲、動畫、線上廣播……等 。
評審方式:
由藝術學院學士班辦公室遴聘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團評選之,系學會可提出建議名單。
初審:由評審團進行審查,並於本班官網公佈複審入選名單;未獲入選者,不另行通知。
2/18-2/22 初審佈展,2/23-2/25審查作業
複審:進入複審之參賽者將以實際展覽執行讓評審團進行評選
- 複賽者須於指定時間內佈、卸展;
- 展覽空間整合,由本班負責協調,依不同展覽計畫及現場狀況做調整。
- 本班將依展覽設備需求,提供班內現有之視聽設備,或由複賽者自行準備。
展覽:
佈展日期:4/10-4/13
開幕日期:4/14(三)16:00
展出日期:4/15、4/16-5/2
卸展日期:5/3
展出地點:
- 研究所:竹師藝術空間二館。
- 大學部:竹師藝術空間二館。
揭獎日期:4/16將於學士班網站公佈得獎名單。得獎者請於該月底前至學士班辦公室簽領獎金及獎狀。
其他注意事項:
參賽作品須為進入清華大學就讀以後之創作。
評審結果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,該獎項得予以從缺。
參賽者需提供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,若提供不實資料者,以致影響評選及行政作業,將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報名後作品相關資料一律不得撤回,並視為同意於相關活動中公開播放。 (有關著作權之相關事宜,可參照切結書之內容)。
基於宣傳推廣所需,本班對展出作品有研究、攝影、報導、展出、印製及在相關文宣、雜誌及網路上刊登之權利。
報名作品相關資料一律不予退件,請自留備份。
如有未盡事宜,本簡章得修訂公佈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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甄選辦法: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