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清華大學藝術學院學士班 |Interdisciplinary Program of Technology and Art

  春之清華 – 藝術卓越獎 科技藝術類 甄選辦法  

辦單位:國立清華大學藝術學院學士班

參賽資格:限清華大學藝術學院學士班與國際碩士學程科技藝術組同學

獎勵方式:
金獎一件,獎金六萬元、獎狀一只
銀獎一件,獎金三萬元、獎狀一只
銅獎一件,獎金一萬元、獎狀一只
優選一件,獎金五千元、獎狀一只

報名方式:
即日起至109年10月15日23:59止,請將作品檔案、報名表、切結書等資料自行存為WORD檔案(*.doc)及PDF檔案(*.pdf),郵寄至ipta@my.nthu.edu.tw,請注意兩者內容須相同。逾期恕不受理。

作品繳交要求項目:
1.報名表。
2.請檢附作品說明之PPT檔或動態影片紀錄(包含作品圖檔/影片檔與相關說明、連結等)。
3.授權切結書。

創作形式:
包含各種科技藝術作品形式:

含裝置、科技表演藝術、虛擬實境、生物藝術、人工智慧、多媒體、遠距通訊、聲音、電子音樂、電腦合成等聲音藝術、電腦音樂動畫、視覺音樂特效、聲音錄像、網路設計、建築、音樂、遊戲、動畫、線上廣播……等 。
(一) 能夠直接在瀏覽器上執行的程式;並檢附作品的詳細資料。
(二) 10分鐘內之純粹聲音作品,交件格式為standard format 16bit / 44.1kHz stereo檔案(.wav or .aif);並檢附作品的詳細資料。
(三) 10分鐘內之作品紀錄或示範性影片檔案,交件格式為 avi、mov、mp4、mpg 等檔案格式(非DVD格式);並檢附作品的詳細資料。

評審方式:由藝術學院學士班辦公室遴聘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團評選之,系學會可提出建議名單。

揭獎日期:109年11月初 於學士班網站公佈得獎名單。得獎者請於11月底前至學士班辦公室簽領獎金及獎狀。

其他注意事項:
(一) 參賽作品須為進入清華大學就讀以後之創作。
(二) 評審結果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,該獎項得予以從缺。
(三) 參賽者需提供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,若提供不實資料者,以致影響評選及行政作業,將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(四) 報名後作品相關資料一律不得撤回,並視為同意於相關活動中公開播放。 (有關著作權之相關事宜,可參照切結書之內容)。
(五) 報名作品相關資料一律不予退件,請自留備份。
(六) 如有未盡事宜,本簡章得修訂公佈之。

報名表下載

連繫:ipta@my.nthu.edu.tw或電洽(03)5715-131#78802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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