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清華大學藝術學院學士班 |Interdisciplinary Program of Technology and Art

國立清華大學藝術學院學士班

專任教師招聘公告

  • 職稱:數位音像之專任教師1
  • 聘任條件
    1. 具國內外知名大學博士學位畢業具證書者,或國內外知名大學碩士學位,且符合教師聘任資格者。聘任職級依應聘者資歷,由教評會決議之。
    2. 應聘教師之專長為「數位音像(含現場演出)」、「電子音樂製作」、「實驗聲響」、「數位影像製作」、「聲音設計與製作」、「當代音像裝置」與「多聲道系統架構實作」。
    3. 曾參與相關學術專題研究計畫、教學實踐計畫,或具有國內外參展、演出,或從事相關領域工作經驗者。
    4. 應聘者需具備英語授課能力。
    5. 曾於國內外學術論文、專書、專書章節之發表,或於國內外參與國際科技藝術相關展覽三次以上,或曾獲國內外藝術創作重要獎項者。
    6. 聘任後,需於學士班與研究所開設「數位音像模組」之相關課程,且需同時協助該學士班、研究所學生輔導、創作或論文指導並參與行政工作。

 

  • 檢附資料(除推薦信外,以下資料各一式一份。如未依照規定繳齊資料,一律視為資格不符。並請Email 電子檔資料至 ipta@my.nthu.edu.tw。):
    1. 個人履歷表(含自傳、學歷、教學經歷、研究方向、研究成果、著作目錄)
    2. 大專以上相關學歷證明文件影本(凡持國外學歷者請繳交「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學位證書」)。
    3. 檢附最高學歷之學位論文(論文非英文或中文寫作者,請檢附中英文摘要,以供審核。
    4. 檢附教師證書影本。
    5. 相關期刊論文、著作、展演(策展、參展與演出)經歷證明。
    6. 推薦函三封(需和審查資料分開,由推薦者簽名一式一份,親自郵寄或 e-mail 至業務負責人。)
    7. 四門相關領域之課程綱要(需含:「聲音設計」、「當代聲響與現場展演」、「音像藝術」課程三選二) ;另兩門課程綱要可由申請者自行設計,但須區隔研究所與大學部教學課程程度)。

 

  • 應徵方式

應聘者應於113年8月20日(星期五)止,一式一份,以掛號寄達:

30014 新竹市南大路 521 號 國立清華大學藝術學院 院學士班收。(以郵戳為憑)

上述檢附資料之電子檔請合併成一份電子檔後,於113年8月20日(星期五) 前,寄至 ipta@my.nthu.edu.tw,電子郵件主旨請標明「應聘藝術學院院學士班專任教師-應聘者姓名」。

經書面審查通過者,將另行通知面試。

應聘文件資料恕不退件,若需退還資料,請自行檢附回郵信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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