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清華大學藝術學院學士班 |Interdisciplinary Program of Technology and Art

【暑期交流】2024兩岸暑期專題交流開放申請

錄取者於暑期至交流校進行約6週專題研究與交流訪問,返校後需繳交專題報告和交流心得 。

一、申請對象與資格 (姊妹校接收為台灣學生)

凡於本校就讀之大二與大三台灣在學學生,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,可提出申請:

  1. 111學年度下學期及112學年度上學期學業平均成績(GPA)3.20以上,或名次於全班前30%者。
  2. 111學年度下學期及112學年度上學期學業平均成績(GPA)3.00以上,或名次於全班前40%,社團活動表現優異,經活動主辦相關單位推薦者。

二、報名應繳文件

請依序排列,各頁下方中央位置需加註頁碼,1式1份,於左上角以長尾夾裝訂,請勿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。

  1. 申請表 (含紙本及線上表單)
  2. 成績證明(須含前兩學期成績並含平均成績與累計排名)
  3. 自傳及研習計畫書(A4紙不超過3頁,如有課外活動或特殊表現可一併陳述)
  4. 本校教師推薦函一封 (若是社團活動表現優異申請者,須另附活動主辦相關單位推薦函,才符合申請資格認定)

三、申請流程

  1. 初審:2023年3月4日起開放申請,申請者請至線上表單(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1oqkx0mCvbDw3vlYWc4cVed6N16QDh2WhO-zysWZnMzQ/edit)登錄申請資料,並於系辦訂定截止日前,備妥申請資料繳至系辦公室。

詳細報名辦法及繳交資料請見下方:

請見全球處網頁公告 : https://oga.site.nthu.edu.tw/p/406-1524-263082,r8950.php?Lang=zh-tw

學士班收件至3/18(一)中午12:00,逾時不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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